私家車保險為您的愛車及道路上的責任風險提供全面保障。綜合(全險)涵蓋碰撞、天災、水浸、盜竊及停泊時被破壞等損失,並保障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產損毀之法律責任;亦可選擇符合法例最低要求之第三者責任保險。
綜合(全險)與第三者責任兩大保障範疇,覆蓋愛車損失與道路法律責任。
受保汽車因意外導致之損毀或損失,包括碰撞、天災、水浸、停泊時被破壞及盜竊,最高賠償為事故時之合理市值或受保金額(以較低者為準)。
受保汽車損毀不能行駛時,支付保護及運送至最近修理處,以及修妥後送回本地區地址之合理費用(不超過協定修理費用之 20%)。
因使用受保汽車引致第三者人身傷亡之法律責任,每宗事故最高賠償額港幣 100,000,000 元。
引致第三者財產直接損毀之法律責任,每宗事故最高賠償額港幣 2,000,000 元。
符合運輸署法例要求的基本選擇,保障因疏忽引致第三者人身傷亡及財產直接損毀之法律責任。
因意外入住醫院接受治療期間,按所投購的保障額提供現金津貼,賠償大多以每天為單位計算。
除承保範圍外,市面私家車全險計劃一般會提供以下全數或大部分額外保障。
註:詳情依保單條款為準
我們與多間知名保險公司合作,為您比較最合適的私家車保障計劃及保費。
投保私家車保險前,請留意以下事項以確保保單順利生效及理賠:
如有任何可引致索償的事故發生,請即時通知本公司賠償部,我們將全程協助您處理理賠事宜。
事故發生後立即致電本公司賠償部,提供保單號碼、保戶名稱及聯絡電話。切記未經保險公司書面許可,不得向任何人承認責任、訂立協議或作出承諾。
提交車輛登記文件、司機身份證及駕駛執照副本、汽車意外報告書、損毀相片,以及車房發出之修理報價單。
收到警方信件、傳票或第三者律師函件請即時轉交本司。責任確定後與車房議定維修項目及合理費用,客戶簽署滿意紙後由保險公司直接付款予車房。
請注意,延期通知可能導致保險公司根據保單條款拒絕處理閣下之理賠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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